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要求,现将************年度(第1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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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年营山县不停车称重检测点及交调站建设项目 |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年营山县不停车称重检测点及交调站建设项目,包含不停车西桥镇、小桥镇、回龙镇、木垭镇检测点和城南、丰产、朗驰交调站。 主要功能或目标:提升县域内治超站对进入我县车辆的检测水平,实现非现场执法,科技治超,更好的保护公路桥梁的安全。 需满足的要求:(1)超限检测站电子抓拍系统需按照《四川省普通公路超限检测站电子抓拍系统规范建设工作方案》接入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产品系统保证正常执法,所有涉及第一年网络使用和安装费用均由供应商提供。(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电子警察系统需无缝接入公安网,能与原系统和设备无缝对接,所有涉及工作和费用均由供应商提供。(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固定检测和不停车检测建设需满足《四川省公路治超站点联网升级改造指南》、《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动态监测系统技术要求》、《超限运输车辆不停车检测技术规范(试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关于做好普通公路超限超载及不停车检测点数据标准化接入工作的通知》,站点数据联网按《治超联网管理数据采集和数据共享技术规范(试行)》要求进行建设,所有数据需无缝接入交通厅数据中心和四川省公路治超管理应用。相关数据还应接入罗江区应急指挥和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所有涉及第一年网络使用和安装费用均由供应商提供。(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固定检测和不停车检测的称重设备计量检定按《公路车辆动态称重检测系统技术规范》(JTGT4320-2022)、《固定式电子衡器》(GB/T7723-2017)、《汽车轴重动态检测仪》{JJG(交通)005-2021}检定规程执行交付。 | ***.****** | ****年**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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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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